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可以,《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根据国家规定,就算在合约之中未规定相关的违约款项在对方违约之后是可以要求对方对违约行为做出一定的赔偿。由于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示相关的违约款项,相关违约事宜可以由双方来进行相关商议。如果商议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根据国家规定,就算在合约之中未规定相关的违约款项在对方违约之后是可以要求对方对违约行为做出一定的赔偿。由于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示相关的违约款项,相关违约事宜可以由双方来进行相关商议。如果商议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一、什么叫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
·支付违约金合同就解除了吗?
支付违约金合同就解除了吗?支付违约金并不一定会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虽然也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一、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1 、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 509 条第 2 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定金是不是诺成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定金是不是诺成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
·合同违约最高赔偿额是多少?
如果签订了合同的双方有一方违约的话,违约的那一方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那么违约的赔偿额标准最高是多少呢?在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自行就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了合约的时候的赔偿问题做约定,协商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的时候,应该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由违...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一、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因此,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则无...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
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买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的;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