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可按一般债务纠纷处理。

上述一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其作为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款项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对该当事人的这一诉讼请求,一般应予支持。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个。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调解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1)赔偿要求的提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的调解时对于赔偿义务人来说应注意在调解时不要忘记向赔偿权利人索要先关医疗费票据、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一般情况在调解后面临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一定要索要相关票据。作为赔偿权利人,赔偿款一般主张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有风险,当然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规避风险。这样如果赔偿义务人将来不支付或者反悔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

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选择调解的地点也很重要,交警队、律师事务所、村委会、甚至是其他公共场所如茶馆等都可以作为调解的地点,需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够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家里或一方当事人享有绝对控制权力的地点进行,因为在那种环境下进行的调解,由于双方力量的失衡,往往会演变成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清算”和报复,而根本无法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和谈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由于我国各地的司法资源有限,故而主张在发生民事纠纷之后,首先由双方自行协调,但是协调时交警部门的职员需要在场,并主持协调。若就个性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需要签署协议,该协议签署之后就会发生效力,此后不得再提起诉讼。

·高速路车祸车辆残废怎么赔
      1、在高速路上,由于行驶车速相交于普通道路更高,且行驶车辆川流不息,驾驶员一当分心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导致了自己的车辆严重损毁,甚至到了几近报废的地步,肯定会令我们难过不已。一般为了预防出现此类情况并最大的挽回自己的损失,我们都会提前购买相关的车险,这样一旦发...


·一、醉驾交通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交通法规是怎么规定的?醉驾是非常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依据交通法规和刑法的规定,醉驾可以吊销驾驶证并且按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无论是在自己身边还是发生在别人的家庭中,一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很可能就毁掉一个家庭。我国各省都有自己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今天,为您带来的是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最新政策法规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


·在我国交通事故如何索误工费?
      在我国交通事故如何索误工费? 一)误工费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公司股东若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话,除了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操作外,同时还要遵守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才行。而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也需要交税。那究竟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伤残九级赔偿标准2018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各种交通事故频发。很多人不幸因为交通事故而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各种交通事故频发。很多人不幸因为交通事故而去世。对于死者的家属,肇事者是必须进行乡音的赔偿的。为保障死者子女的未来学习生活,赔偿金就一定会包括抚养费。那么,抚养费起算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吧。 一、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 1、被扶养人的...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在上班途中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的,有保管、返还及通知失主等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破坏遗失物。找不到失主的话,应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那么,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一、交通事故主责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主责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25条内容 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一、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铁路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是抢劫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具体认定时,应当...


·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交通肇事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若构成犯罪的话,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在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那到底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适用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缓刑,但是缓刑适用应考虑的相关...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