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所谓履行合同通知函,一般来说是由签订合同中的一方来撰写的。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来完成各自的责任义务,若是一方没有按时履行,另一方便可出具履行合同通知函,催促其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催告履行合同通知函

致####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年月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你公司于应于年月日向我公司交付。但你公司至今未向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我公司特致函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三日内向我公司进行交付。如在三日内你公司仍未依合同向我公司进行交付,我公司将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特此函告。

###公司

年 月 日

二、履行合同通知函有哪些送达方式?

1、当面递交,并由对方签署

将通知文件当面递交对方,由对方在提交文件的副本上签署。有关签署及签字人的要求等,可参考“往期内容-指南|合同的签署”的要求。

此种方式,以对方签署为前提,常可能发生困难。实务中更多使用(或同时使用)的是下面一种方式。

2、特快专递(EMS)

采用特快专递方式(EMS)【注2】发出通知时,建议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的收件地址,应是合同约定的收件人的通迅地址,或者其注册登记地,或有证据证明的收件人的其他实际经营地或居住地;

2) 收件人应具有受领权限。通常应是对方合同当事人,以及合同约定的对方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证据证明的对方实际的合同执行人;

3)保留通知的纸质备份文件,并在发出文件中注明。通常,有关文件需一并制作一式两份,同时同样签署,并应在页尾标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以EMS方式向收件人发出,一份由发件人存档备查。“

4)在邮寄详情单中注明通知内容,并保留详情单;

5)要求邮局提供回执,并保留回执(包括回执的信封)。

3、公证送达

对于特别重要的通知,如不能达成前述第1、2种方式的,可以考虑与当地公证机关联系,办理公证送达。

如进行邮寄送达公证的,仍应注意办理“回执”。

一般来说,合同通知函是不会亲自送上的,而是会选择邮递或者是公证的方式,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留下传递的凭证,若是出现纠纷,这些凭证也可以被法院采纳。
?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违约金的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为了防止不履行合同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担保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是怎样的了?下面我们为你准备了一篇关于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的范文。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一方自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合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那么,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下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在特...


·水产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产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产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数量(千克)质量标准...


·一、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一、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


·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


·合同违约金赔付定金可以吗
      合同违约金赔付定金可以吗违约金与定金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款项。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即使...


·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一、已签订的合同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