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对于这种关系,法律中也是作出了多种分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等等。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按照不同的划分依据,劳动关系的种类不同,主要就是四种。而实践中,您还需要正确区分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同的关系下面,当事人所负的权利义务显然是不一样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如今,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业主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如果人们买的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则会影响使用。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也会对工程进行验收,做出评级。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三个级别,优良、合格和不合格。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自己在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结果就是自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报酬,这是作为一个劳动者最最基本的权益。如果在生活当中有劳动者遇到自己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不对自己的工资进行发放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女性员工入职时后续怀孕需要休假是企业人事单位需要考虑到的地方
      女性员工入职时后续怀孕需要休假是企业人事单位需要考虑到的地方,而且女性员工的生育休假是可以带薪进行的,这是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企业不愿意这样,认为对方如果需要生育休假的话可以直接辞退,那怀孕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行不行呢? 一、员工怀孕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1、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


·工作扣一个月工资做押金违法吗
      工作扣一个月工资做押金违法吗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及权利,也要保证公平、公正的的原则,女性在相对于男性劳动者来说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加强对于女职工的保护,劳动合同中也规定了相关的条例,那么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在协商工资变更时还需要签订工资协商合同。那么,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


·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对双倍工资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