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2、 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3、 抢劫金融机构的。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5、 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1、 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2、 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3、 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4、 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二、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因为它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并作为历来重点打击的对象。 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了抢劫罪。因为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判死刑其实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中被判死缓的,那还有一线生机,若是在缓刑两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那之后期限届满了之后,就会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换言之,死缓期间有故意犯罪的,就会核准执行死刑。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在我们的平时来往的路程中,或者在某个休息的地点难免会有将东西遗忘带走的现象,如果有贵重物品忘记的是很难再找回来的,但是法律对于数额较大的遗忘物品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出现了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有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


·假想防卫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
      假想防卫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并且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这样的防卫是过失犯罪。二、假想防卫认定标准(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


·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一、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判决前的拘役期是算在刑期内的,以下的刑法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一)《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


·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
      一、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自愿认罪的案件在审理中必须要有公诉人或自诉人的出庭和辩论,有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的专业辩护更为稳妥。要具体分析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心理状态,排除被告人自愿认罪的非正常情形。既要维护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尊严。被告人自愿认罪...


·对刑事案件不服申诉和抗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对刑事案件不服申诉和抗诉的流程是什么?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


·治安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处罚?
      治安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处罚?治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数额标准>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


·2023年以后减刑好减吗
      一、以后减刑好减吗减刑需要符合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而且按照有关解释,每次减刑最多不得超过九个月。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