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过程中。


二、具体内容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 《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交通肇事罪的律师辩护应当围绕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交通肇事的客观原因等进行辩护,利用相关法律的适用性对肇事驾驶人员进行无罪或者轻罪辩护,需要注意的是,在辩护时,辩护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司法机关陈述相关的意见,避免出现违法辩护的行为。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伤赖在医院怎么办?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伤赖在医院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和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


·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般来说,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总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明确伤残等级,受伤人员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受伤情况不严重的话,司法鉴定机构会在七天内出具鉴定书。那么,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富余的钱来享受生活,购车则成为消费的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人有车,而拥有车也是成为新一代年轻人的目标,可以说现在小车已经成为普遍的交通工具,在北京新车上牌流程还算比较简单,接下来就给想在北京买车的人,介绍一下上牌流程。...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一、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异地购买二手车可以直接在车辆所在地上牌,也可以回所在地上牌。 1、先确认本地的车管所接不接受你准备购买的车型。比如有些城市不接受年限过长的车;不接收化油器车等等。 2、到购买地购入二手车,...


·未报警,可以到交通队补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材料,一般而言,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及时报警,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之后不久就会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但在生活中,有些时侯并没有及时报警,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到交通队补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法律中是怎么定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呢...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导致不可想象的事故发生甚至触犯法律的规定,危害他人以及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醉驾并无证驾驶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一经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