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与本单位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


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内容应当包括:


(一)支付项目;


(二)支付标准;


(三)支付形式;


(四)支付周期和日期;


(五)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计算基数;


(六)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


(七)工资扣除事项;


(八)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按照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任务完成后即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实行其他工资制的,如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应当每月预付一次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帐户。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准确统计劳动者工资支付数据,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其内容应当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及金额、实发金额等书面记录,并按规定保存备查。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六十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


(一)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税款;


(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一)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的时候确实是因为生产和经营遇到了苦难那么这个时候资金因为受到影响力无法进行周转并且不能按时的支付工资那么就要和单位的公会协商或者是与劳动者的代表去协商,这样可以延迟两个月来支付工资。



·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
      通常情况下公司都会与员工达成协议,如果员工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他公司工作,那么公司就可以辞退该员工或者员工就要接受其他相应的处罚。但这不是绝对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另一种特殊的工种——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一、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


·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与童工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年龄,按照我国法律中的划分,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未成年工的话在年龄在16-18周岁之间。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禁止企业使用童工的,那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


·关于工商核名是什么意思?
      关于工商核名是什么意思?工商核名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如:长江 科技 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现在工伤鉴定报告补办可以吗
      一、现在工伤鉴定报告补办可以吗 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只要按规定程序得到工伤鉴定书。那么不慎将其弄丢的时候只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病历到相关部门调取原件并复印,然后再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个章,此复印件就会和原件一样有效力了。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


·在我国劳动局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职工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是不收费的,问题是在进行了工伤认定以后,可能有一部分的职工还需要结合自己受伤的状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也就是所谓的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也是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的,不过在进行鉴定之前,有一部分职工比较担心的问题是在...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的职工。那么,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之间是否真的成立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直销人员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直...


·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多少钱合适?
      一线生产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同高温高压环境打交道,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一旦发生工伤,工人应该通过单位做工伤认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就可以主张赔偿了。一般来说,锁骨骨折属于八级或者九级伤残。那么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多少钱合适?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是可以进行承包的,因此我国很多的劳动者将承包工程作为他们的工作,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分项工程。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细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细则有哪些? 劳资关系是众多社会关系中众多的一种,但和其他关系一样充满了未知。这也导致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总会产生一些争议。这时候就需要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细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细则详细说明了在劳资关系中调解争议的准则和其他内容。学习并熟练掌握有利于良好劳资关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