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工伤十级属于工伤伤残中最轻的一种,但此时也是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有相应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那么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要想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首先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如果确定是十级工伤的话,则可以按照上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内容来计算一下具体的赔偿数额。若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也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驻马店律师。

·辞退员工补偿有代通知金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代通知金吗?辞退员工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款有哪些规定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款有哪些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项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以后是否会被允许投入社会使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定是不能通过质量检测的,保证工程的质量才是对社会的安全的负责,所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就十分重要,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呢?详情请见下文。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根据曾经的劳动仲裁案例,也是要付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跟全日制相同。2、是否要签订用工协议答案是不一定,以双方自愿,双方可以选择以口...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对于一个建筑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后续就会产生许多麻烦,如发生质量事故等等。所以在前期,无论是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还是验收方对工程的验收,都应严格按照施工和验收规范来操作。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电...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不可以辞退员工,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合法辞退员工的条件,就包括有双方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存在着过错的情况之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工程招标了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多少
      现实生活中,新人在试用期内对工作环境或者工作内容不满而辞职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时,有些公司就会以试用期辞职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由借机少发或者不发工资。对此,许多人产生了疑问“试用期有工资吗?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多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有工资吗? 我国《劳动合同...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