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1、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为交通事故使营运车辆造成停运的,应该赔偿其停运损失。全部赔偿原则要求不仅赔偿直接损失,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要赔偿。
3、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全部赔偿,对间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赔偿。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5、全部赔偿原则不仅包括赔偿财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6、全部赔偿原则赔偿的是合理的损失,不合理的损失,借故增加的开支,不予赔偿。
(二)、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1、对于财产的损失,只能用财产的方式进行赔偿。
2、对于人身伤害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于人身伤害造成的死亡、致伤、致残,应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因医治伤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多少财产就补偿多少。人身伤害引起的痛苦,应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以财产予以赔偿。
3、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
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对机动车无过错赔偿额未作具体规定,根据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行人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无过错的,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相应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四)公平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又叫衡平原则,是指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领域。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时,公安机关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及如何承担损害赔偿。此时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很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害赔偿。
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必须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赔偿数额,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平。侵权责任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当事人经济状况很差没有赔偿能力时,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也无济于事,同时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生存条件。在适用衡平原则时要对当事人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防止有的人钻空子,逃避赔偿,使受害人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五)等价赔偿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1恢复原状。对财物损坏程度较轻,原物的主要部分没有损失,基本功能没有受到大的影响,经过维修或者配换零件修复后,在使用功能上,形态上和价值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和出入。
2折价赔偿。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不能通过修复而恢复远原状的,或者虽然可以修复,但修复费用高于或者接近原物的实用价值,双方当事人同意不修复的,应当折成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进行赔偿。
3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能事故之后,那么就会面临着很多的赔偿,但对于这些赔偿双方也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不能有任何欺诈的行为,只有公平协商,才能和平的解决任事情,所以,坚持法律规定的原则来做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夫妻财产保全需要提交担保,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具体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等内容。接下来,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详细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
·一、交通事故一级轻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一级轻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一级轻伤赔偿标准没有固定标准,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1997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增加规定的的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往往导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损失无法得到赔偿、案件查处难度增大等等,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一、商业车险新规与旧规
1、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要赔!
旧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车主只要给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尚未上牌,保险公司也可以在车损...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一般是由倒车的司机负责的。在高速上倒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且存在很高的危险性,不能要求后方的车能够在极快的车速下能够及时躲避,而倒车的司机不仅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起扣分和处罚的责任,还要对车祸引发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高速上倒车引...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肯定是要积极的进行处理才行,不然耽误下去也是会对自己正常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那具体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呢?可能大多数人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一)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报案,公安交...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提交的时间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提交的时间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