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对家庭意识观念确越来越淡,离异家庭越来越多,由于其中涉及到离异时有未成年子女,所以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那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离婚后子女扶养费负担的确定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在审判实践中,对非直接抚养方承担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问题处理时要注意下列问题: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2、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的确定标准 ?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11、12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的确定标准 ?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人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在实践中,为了便于执行,无论抚养费是何种给付方式,都应该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

4、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 ?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以上就是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的相关资料,在离婚扶养费上婚姻法给出了相关规定,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在离婚时咨询相关律师,对当事人,对孩子都会有好处。

·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离婚的条件的,但是如果一方是军人,那么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


·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理由的,结婚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到了,而离婚很显然也就是因为感情破裂。但要是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此时也需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就是一定的理由。那到底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是什...


·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相比,肯定起诉离婚是涉及到庭审程序的。所以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想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又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其实离婚诉讼的相关庭审程序,原告方是有必要提前的了解一下的。 一、在我国什么情况可...


·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要回来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里面,如果父母离婚的话,则此时肯定就只有一方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另一方来讲,日后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要回来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是有所疑问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要回来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2023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1、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一...


·夫妻怎么办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而这其中就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手续与诉讼离婚手续,出于方便快捷的考虑,不少离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那此时该怎么办协议离婚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


·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在结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满足规定的条件,而日后离婚也是有条件需要满足的。实践中,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夫妻满足的离婚条件不一样。那其中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


·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如何认定
      ,有的人以为只要有重婚的行为就构成重婚罪,其实这是错误的。那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认定重婚行为的呢?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