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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二、特殊情况分类讨论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我国相关的房产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具有较强的规定,结婚中如双方的房产是在婚后进行购买,或者相关的房产共同署名的房产都应该属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对这类房产进行相应的保护,在离婚时进行相应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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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买房的话,条件限制也是比较多的。如果真的在生活中,您真的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购房政策的,要是不符合,肯定也是很不方便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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