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区别是什么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伤害致死会判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对于所发生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调取、固定犯罪证据,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再由检察院在审查后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在审理后,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恶劣等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他人的人身权,因此在处罚上面也是比较严格的。实践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比较难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被监视居住与判刑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待审判后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样要判刑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但反过来说,在有一些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其实并不是必然就会构成犯罪,因为大部分的犯罪都不是行为犯,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能定罪。那您知道盗窃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盗窃...


·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关于窃取,学理上有多种解释,一种观点认为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


·旅游签证缓刑期间可以办理吗
      旅游签证缓刑期间可以办理吗?可以,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


·网络诈骗被骗5000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量刑
      网络诈骗被骗5000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量刑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其中,最为严重的当属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上的虚拟世界对受害人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那么,网络诈骗被骗5000,...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判死刑的人,应当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的办法执行死刑。枪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


·生产销售假药被判缓刑是否合法?
      生产销售假药被判缓刑是否合法?生产销售假药被判缓刑是合法,如果符合缓刑条件是判处缓刑。《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


·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主要是: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职务侵占罪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对于职务侵占,这种行为打击的力度是十分大的,当然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列举一些材料,也就是需要一些证据能够证明确实构成犯罪,否则的话,法院也无法进行判决,那么很多人想了解。职务侵占罪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罪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