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一、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 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欠款的法院管辖是怎么来确定的了。按照规定,欠款纠纷一般是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就直接免除债务,这样显然对出借人不利。那究竟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一、如果没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只要有其它证据就可以要回来,可以先跟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需要起诉到法院讨债的,则要提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转账凭证、证人、录音证据等。 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债券上市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 1)由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及方式 2)与经审核并取得认可的承销机构...


·债务清偿期到期别人欠钱又不还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别人欠钱又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别人欠钱又不还怎么办? 1、协商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申请调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机构可以维权?
      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机构可以维权?(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工作欠钱不还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发货验收单、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


·连带债务免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债务,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当然债务,他是肯定需要偿还的,不过如果当事人免除他人的债务是可以的。实际上还存在着一种年代的债务您对于这个债务免除并不是特别清楚,他们想知道。连带债务免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情况下债务免除 1、免除应由债权人...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怎样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说到公司债务,我们不能逃避责任,而是要积极承担责任,努力促进公司的发展。那么,对于一个股东来说,最关心的一定是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解决公司逃避债务的法律对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担责? 随着经...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