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欠钱不还一般不会被拘留,涉及到被拘留可能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 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 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涉及到被拘留的情况下应当向公安机关咨询了解具体原因,涉及到因当事人本身存在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显然是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并争取宽大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贷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包括以...


·讨债技巧-隔岸观火催款兵法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债务人企业内部亦非铁板一块,也有许多矛盾,只要善于收集情势,认真分析,就能发现矛盾并为我所用,进而点火、激火、观火,推波助澜,从收鱼利。  常言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隔岸观火催款法运用之妙就在于充分地利用债务方内部存在的矛盾,使之激化,以至...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有哪些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有哪些?如何追讨欠款? 一、追讨欠款公司方法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


·借据的格式是什么样式的?制作是要注意什么?
      借款中最害怕出现的问题就是借款人不承认曾经借款,或者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还款,并狡辩成未约定还款期限。同时在依据借款合同,还款的时间到期后借款人却没有能力还款。这些问题在借款中是十分常见的,因此制定一个完善的借据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的是一篇相对来说是比较专业的借据的格...


·夫妻之间借款协议书是否有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夫妻之间如果存在着一些财产方面的纠纷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涉及到离婚,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来诉讼解决,但是确实也存在着夫妻之间有借款协议书,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夫妻之间借款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夫妻之间借款协议书是否有效? 夫...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也是能主张债权的,具体依旧可以主张债权的理由如下:1、首先,从诉讼时效的效力和超过时效期间的债权的性质看(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权利而于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请求权的时效。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只是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债权的“权利”,...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一、借款用途不合法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他人实施...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一、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