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一、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工作室不是法人,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不能签到法律服务合同。工作室需要申请办理工商执照。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个体户不能以营业执照上的名义与他人或者单位签订合同,必须以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因为个体户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基于双方的自愿,合同得以签订。在法律服务合同中,双方应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费用等事项作出具体的说明,法律服务的范围较广,而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法律风险,因此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都会需要聘请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职责有哪些?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协助司法所、村 (居、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4)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5)协助司法所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6)接受司法所、村(居、社区)指派,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等其它工作。

2、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室:

(1)为村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接受村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

(3)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参与村 (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5)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保护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人成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对外提供法律服务。这样的组织不属于法人,通常都是取得个体户营业执照。这样,其不可以对外签订服务合同,和当事人可以签订服务协议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由于律师服务涉及事项重要,最好和律师事务所签合同。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南方雨水比较多,政府经常会加固堤坝,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政府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方,然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协议。这份协议书非常重要,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效力等同于合同。那么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包括哪些
      劳动者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相互的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证明自己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唯一依据。那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


·在整个劳动保障系统中,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
      在整个劳动保障系统中,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就业,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协助,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才能够很好的实施和运行。那么他们的申报条件有哪些呢?律师是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保障协理员案例演示。 一、劳动保障...


·书面劳动合同有无违约金要求
      书面劳动合同有无违约金要求?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


·最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
      最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限有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的。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做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了。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围的话,那之后对事故的处理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那通常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事故伤...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为工伤,所在劳动单位需要对职工赔偿,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包括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这些关系到具体赔偿的数额,对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来讲非常重要。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呢?关于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各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而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解除劳动合同都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