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需要按照刑事方面的赌博犯罪来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的方式应当是实际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主观上存在着赌博的目的,而且客观行为当中也确实存在着赌博的行为。

二、借钱用于赌博怎么证明?

用证据证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赌博等情形的,对于证据的种类,当事人可以实际情况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搜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法院如果审理查明确实是因为赌博借款,会根据以下两条法律规定,判决借款合同无效,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借钱是用于赌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涉及到我们国家的赌博类型的犯罪,这是属于刑事方面的一种犯罪的构成,所以必须要非常的慎重。该构成犯罪的话,那么就需要为此而付出刑事方面的代价。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一、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款数额应以实际交付数额为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


·两人离婚债务有一方愿意承担合理吗?
      两人离婚债务有一方愿意承担合理吗?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中国,很多公司都会向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甚至,公司法人也通过个人名义向他人借贷。如果经营不好,就会出现债务过高,公司法人欠钱还不上的情况。那么,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行为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高利借贷的,法律也控制不了。而此时进行高利借贷的双方也会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高利贷借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 年 月 ...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


·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在他项权证的这一块主要是针对土地产权的相关限制,而且通常在抵押权力当中,现在有关机构都是要有他项权证才会放款的。如今申请房贷跟他项权证几乎就是联系在一起的,业主本人在将他项权证办理好并且交给了银行以后,相信也非常关心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存款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如果兑现存款本息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危及到民众生存权,故该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