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
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业执照年审时会看租赁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到期没有续期,那么年审不通过,企业执照就会处于异常状态。另外,如果更换了注册地址,执照上的地址必须变更,否则年检属于异地经营,看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10万元。
二、注册地址到期变更
如果您选择到期续租,那么您就不用担心那么多了,只需要和租用房屋的物业公司或所有人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好了。但如果您选择另外的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那么您就需要去办理注册地址的变更手续。
变更流程: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办理时限:
换证3个工作日。
5、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
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 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注册地址到期了不要着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找到相应的处理方法,按照规章合法变更注册地址,不会对您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任何的不良影响。总的来说,对于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的问题,一是选择续租,二是变更注册地址。变更注册地址时需要您提早去办理。不知道我们的回答有没有帮助到您呢?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所以子女不能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在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原持有人因为某些原因会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 ,比如承包期限到期,原持有人死亡需要继承人持有土地等等,很多人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变更时怎样的流程。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时产生的矛盾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更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问题,更多时候拆迁者和被拆迁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侵犯,因此有相关拆迁补偿的规定来规范化补偿,让双方的利益都不会损失,很好的解决了矛盾,那2017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湖北省...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一、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的转让,不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在建工程转让,是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整个房地产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总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相关规定包括: 1、地产项目转让交易活动中,转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


·应该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即使夫妻身处异地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那您知道夫妻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我们作为国家的组成成员应然地就应该能够得到使用本土资源的权利,但是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允许外企进入中国经营也必须要赋予它们使用一定土地的权利,但是作为外资企业想要获得土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以出让的方式取...


·江苏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