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个人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个人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个人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单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2、个人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单位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份以上不满1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以上不满1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以上不满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不满1500张(盒);4、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以上不满5万份,或者期刊15000本以上不满5万本,图书5000册以上不满1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不满5000张(盒);5、达到前四项各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三、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非法经营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大多数的非法经营行为都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办理行政许可,并不是因为当事人销售的这些货物有问题,而且,非法经营的行为也是要严重到一定的程度才会立案的,对不构成犯罪的非法经营是进行行政处罚的。


·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但同时又满足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那么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处死刑的。那么实践中,究竟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条件 1、...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


·最新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


·罪犯被判拘役与缓刑哪个轻
      拘役与缓刑哪个轻拘役和缓刑都是我国刑法中较轻的刑罚方式,二者并不是罪名,所以不存在哪个罪轻的说法,但是二者的刑罚力度还是有区别的,那么哪个的惩罚力度更轻呢?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拘...


·死刑犯拒不签字应当如何处理?
      死刑犯拒不签字应当如何处理?死刑犯拒不签字的处理方式是告知其中利害关系,要求死刑办签字,实在不签字有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之下也不需要进行特定处理。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如果将会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那么他一般情况下是不在监狱来进行服刑的,都是在当地的公安局的看守所来进行一个暂时的关押...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


·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的话,那么此时受托律师的身份就是刑事辩护人,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不同的。当然,在能够享受的权利方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辩护人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生产销售假药刑罚标准是多少?
      生产销售假药刑罚标准是多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诈骗犯罪当中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样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对其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能将一般的集资诈骗行为视为犯罪。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


·福建信用卡诈骗起刑点是多少年?
      随着我国网络通信越来越发达,网络诈骗现象越来越常见。其中信用卡诈骗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因此我国制定了详细的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标准,以禁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福建信用卡诈骗起刑点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起刑点: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