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一、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被判处罚金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赔偿主体不同。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是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民事赔偿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是一致的。

2、两种赔偿发生的基础不同。

国家赔偿发生在国家权力的动作过程中,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则由发事侵权行为引起,发生在民事活动中,与公共权力的动作无关。

3、两种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违法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即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即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前提。此外,在民事赔偿中还确立了无过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作为过错原则的补充。

4、两种赔偿的程序不同。

国家赔偿的程序较为复杂,分为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和程序,它和民事赔偿程序相比,有二点显著区别:

首先,在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之前,除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赔偿外,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实行赔偿义务的机关决定前置原则,不经该决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民事赔偿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无需经过任何前置程序。

其次,证据规则不同,国家赔偿一般实行“初步证明”规则,即赔偿请求人首先要证明损害已经发生,并且该损害系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继而,证明责任转移到被告,被告即国家机关要证明引起损害的行为合法或从未实施该行为等有得于自己的证据;而民事赔偿诉讼中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5、两者的赔偿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主要限于物质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害原则上不予赔偿;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以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而民事赔偿既包括对物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不以直接损失为限,也包括间接损失。

6、两者的赔偿方式不同。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而民事赔偿既可以采取金钱赔偿方式,也可以采取恢复原状等方式。

民事赔偿双方是可以商议的。有钱赔偿和没钱赔偿是不一样的。民事赔偿,在没有钱赔偿的情况下,在经过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分期偿还的,如果拒不赔偿,可能会被判拒不履行法院判刑裁决罪。

·对于人贩子算不算绑架罪?
      对于人贩子算不算绑架罪?不属于绑架罪,这两种犯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


·未成年人犯罪后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香港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触犯严重罪行(如谋杀等)将需以普通法律作规范,与成年人看齐。那在我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犯罪后要负刑事责任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
      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法律中规定职务侵占罪也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这里的主体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毕竟此时要求是利用职权侵占公司的财物,如果不具有这样的身份,自然不能认定构成此罪。那在量刑处罚的时候,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职务侵占...


·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肯定会加重,罪并罚,比如,判10年,A犯伤人罪,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决定执行新的刑期,决定在10至15年之间执行刑期,犯抢劫罪判5年,则A量刑的起点是10年到15年之间。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的规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指...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会让很多人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混淆在一起,认为只要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我们就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来为您做一下介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


·过失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是犯罪吗?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是犯罪吗?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不一定是犯罪,《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较为严重的。伤情,简单的说就是受伤情况,不同的伤情等级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员工在受伤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会想谎报伤情。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谎报伤情,通常会要求员工进...


·醉驾处罚刑事责任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醉驾处罚刑事责任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


·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一律会被认定为犯罪的,生活中不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仅仅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此时盗窃不构成犯罪。那具体来说,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


·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在我国古代,地方官员审判死刑那件后,需要将案宗进行整理,然后一级级的上报,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此项制度发展到现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查起诉程序,该程序是由刑诉法解释139条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