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一、故意伤害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一)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二)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三)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四)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五)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六)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七)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害人系轻伤(轻伤偏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考虑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八)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九)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或者拘役。

在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中分为了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应每一个量刑幅度,其实具体的量刑情节都不一样。其中,在故意伤害导致对方死亡或者以极其残忍的手段造成对方残疾的,那么实际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重的多,毕竟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严重,而犯罪手段也很恶劣。

·自诉刑事案件要诉讼费吗
      自诉刑事案件要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中国对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对于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会根据实际判处的主刑期限确定其考验期的期限,而在缓刑考验期内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若需要外出的话,这个时候还有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是否在网上通缉名单之中?去...


·刑事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不是很了解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期限究竟是多久。那么,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要讲解一下什么是刑事拘留?以及刑事拘留的情形。请看以下文章。 一、刑事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执行刑事拘留的话,一般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


·羁押是否折抵缓刑刑期?
      羁押是否折抵缓刑刑期《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第55号函已收阅。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日期的问题,我院1956年9月26日法研字第9664号关于被判...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之所以是会出现这两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以及是否自首或者是有从轻的情节。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一旦生效就涉及到了执行的问题。那究竟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呢?此时还需要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问题。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


·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虽然抢夺罪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但在尚未发生转化之前,都是按照抢夺罪的量刑进行处罚的。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量刑规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广东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如何处罚强奸罪?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分子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刑事犯罪最后都能适用缓刑呢?要是行为人犯的是强奸罪,此时又能适用缓刑吗?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生活发展到现在,诉讼已经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往往在遇到民事、刑事、或者行政案件的时候摸不着头脑。而一件案件的办理各个阶段各个阶段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其他相关机关,我们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了解办案人员办案流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