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那么存不存在“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的说法呢?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由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的说法。

寻衅滋事的认定: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2)在我国,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3)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4)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5)
由于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所以,殴打不以造成伤害(轻伤以上)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6)基于同样的理由,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但是,随意聚众斗殴的行为,通常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情节轻微的殴打行为不可能成立犯罪。所以,刑法作出了“情节恶劣”的要求。情节是否恶劣,应围绕法益受侵害或者威胁的程度作出判断。但司法机关必须注意的是,不能将殴打他人的“随意性”本身评价为情节恶劣;只有当殴打行为同时具备随意性与恶劣性时,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以上为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的分析,希望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介绍(中间人)贩毒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介绍(中间人)贩毒量刑的规定是什么?介绍(中间人)贩毒量刑的规定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的,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居间介绍者受以吸食为目的的购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毒品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与购毒者构成非法持...


·法院判无罪追究检察院责任吗?
      一、 法院判无罪追究检察院责任吗?不会追究,现行司法体制下,检察院是公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检察院认定有罪意思是检察院以嫌疑人犯罪的理由进行公诉。法院依据事实、理由和法律对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包括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二、判决的司法解释...


·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他人的人身权,因此在处罚上面也是比较严格的。实践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比较难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


·什么是盗窃与非法采矿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矿物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若需要采矿需要得到国家机关的批准,否则是会构成非法采购罪的,但是有些旷工也会利用采矿的机会,非法盗窃矿物资源。在人们检察院审理案件时,该如何判定盗窃与非法采矿罪呢? 一、什么是非法采矿罪 (一)概念 本罪是指违反矿...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一、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量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移送审查起诉由谁告知犯罪嫌疑人?
      一、移送审查起诉由谁告知犯罪嫌疑人? 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告知犯罪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里有明文的规定:凡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并且结案的每一案件,都应该是做到罪犯的犯罪事实清楚,为案件所提交的各项证据充分正确,并且写出关于是否起诉的意见书,和所有的相关案卷材料以及证据...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
      就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从这点上来看,很多人就理解为,要是检察院不起诉的话,那么就代表嫌疑人是无罪的。结合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检察院不起诉就...


·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
      一、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 从定义上看,聚众淫乱罪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进行淫乱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从构...


·律师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作了...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