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

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认定条件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伪造,是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票,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擅自制造,是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非法出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盗窃、骗取、买入、拾得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真发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发票,尽管其行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发票却是真实有效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显然是对国家的税费收益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


·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民间借贷中,我们在借钱的时候通常都会签订借款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注意看借款期限和利息等内容外,还要注意其他很多方面。那么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


·债务夫妻租赁合同怎么分割处理?
      债务夫妻租赁合同怎么分割处理? 一、债务夫妻租赁合同怎么分割处理?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极为常见,通常在我们借款时需要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对于借款合同的一些属性,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其中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嘛?这个问题常常有人询问,那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一、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很多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此时根据担保的方式不同,分为一般担保人与连带担保人,那么实践中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在前几年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时候,您都热衷于买国债,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企业也开始发行企业债券,这里的国债与企业债券都是属于债券的一种,由此可见债券在我们身边存在了很久很久。有的债券发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而有的则可以用信用做担保来发行,本文将为您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