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本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界限二者都是违反公司的行为,并且都有虚假出资欺诈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2)诈欺的对象不同。本罪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认股人;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诈欺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主管部门;(3)行为方式不尽相同。本罪的行为方式除有虚假出资外,还包括抽逃出资行为;而虚报注册资本罪者,没有抽逃出资行为;(4)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行为既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也可能发生于成立之后;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之中、成立之前。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事的。


·未成年人犯罪要坐牢吗
      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是需要坐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越来越多,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也有很多。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效的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是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年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特定的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避免串供或者影响对案件侦办,不允许与外界会见和通信只有等到判刑后,分配到监狱,监狱会发出家属通知的。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经过公安局领导批准,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原则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探视。《拘留所条...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


·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发票是国家取得税款的重要途径,一旦虚开发票,国家税款就会流失,因此为了国家金融秩序稳定,我国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缓刑考验期满应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依法判决。《...


·犯罪嫌疑人捕杀野生动物判刑多久
      犯罪嫌疑人捕杀野生动物判刑多久?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一般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


·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
      一、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是有死刑的,死刑是法律惩罚中最严厉的一种方式,所以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者来说需要对这些案件进行符合,死刑复核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的程序分为两种:普通和特殊程序。对于死刑的判处应该极为慎重,确保犯罪者确实严重违法了法律才能判处为死刑。下文对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有哪...


·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1、《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创业,虽然我国有创业基金贷款,但是总的来说这些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并且其数额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打起了非法集资的念头。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警觉。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适用缓刑的话,其实这是很有利的,不过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会不执行原判刑罚。而在此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那实践中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