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一、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缓刑、拘役、管制三者之中缓刑的处罚是最轻的,拘役、管制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管制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或者是管制,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若是原本应该被判处拘役、管制刑罚的犯罪主体,满足以下条件,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与管制的区别

(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

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

(二)从技术层面上比较

缓刑和管制的适用或者设定适用的期限大致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从两者的规定看,管制多一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其余四项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

(三)从适用后果上比较

《刑法》

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从缓刑的适用情况上来看,管制或者是拘役的刑罚都有可能会与缓刑一起宣判,犯罪分子为了增加自己会被判处缓刑的条件,也可以在法院审理犯罪案件期间,委托律师提出缓刑的执行请求,当然该请求也可以是犯罪分子自己按照既定的流程提出。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来说,接受货币...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区别
      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区别是什么?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应尽义务,也是法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印花税等。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违反法律规定,采取种种手段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话,会触犯刑法。那么,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


·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但有些案件是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呢?而可以进行审理的时候,具体又该如何来审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


·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2、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3、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4、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我们社会生活的安定得益于各种法律规范的顺利实施,国际机关有监督各项规范落实的义务,而国家机关的权利是由人民所赋予的,国家机关的职员应当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国家机关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现象。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


·没有批捕是不是不会被判刑?
      一、没有批捕是不是不会被判刑? 没有批捕的情况下,也是可能会被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司法实务经验,一般可能会剥夺人身自由两年左右,或者说是更短。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现在具体分析比较特殊的情形吧。 首先,如果在伤害别人之后,良心发现了,进行积极的救助。例如,当场作紧急措施,然后拨打120或者直接给送去医院治疗,并且全程陪伴,悉心照顾。在赔偿方面积极赔偿,诚恳...


·强奸罪是否算自诉案件
      不是的,强奸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按照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理,不能进行私了,但当事人可以提出谅解。公诉案件,是与自诉案件相对应的,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告权,指控被告人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定罪科刑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是主要...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