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1、根据税法规定,居间人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3、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期货市场中的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的存在意义是由于期货交易的参与需要交易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大多数交易者又缺乏对期货公司及公司相关业务以及期货交易专业知识的了解,因此就需要有人将期货以及期货公司通过他主动介绍给投资者,并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客户分析,预测行情的发展,以便使投资者的资金尽可能安全的增值。期货居间人的工作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寻找新的客户,通过拜访、说明将期货投资推荐给合适的投资者,另一类工作就是分析行情,预测走势,帮助客户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这两项工作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因为期货居间人如果没有合适的客户再好的分析预测水平也无法在市场上体现,成为水中花,镜中月。同样有合适的客户而无好的分析预测水平客户的资金无法增值甚至亏损客户也会很快流失,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虽然有部分公司居间人两者的工作会部分分工,但大多数居间人是合二为一的。所以居间人的工作是细致而琐碎的。三、委托人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在居间合同中关系到交税的问题,由此可以知道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必须注明税点的,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与委托人有一定的联系,完成交税的全部过程,对于这个问题有不明白的你可以咨询为你解答。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一、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效力的认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未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的特许经营合同,如何认定其合同效力,或者说如何认定备案...


·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
      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工程建设往往都需要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完成,而且工程建设中涉及的项目比较多,建设工程金额比较大,因此工程建设中建设合同订立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建设合同订立的审核一定要引起重视,以免出现错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不仅不利于工程建设的进度,造成的建筑工...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合同当事人会利用合同关系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而自己在活动收益后通常会主张合同无效等。非法集资行为也是十分常见的,有些企业单位会以融资的行为发行股票进行集资。邮册可看出来两者都是违法行为,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


·我国规定的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内容?在工程承包等事项中,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确定合同缔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利于之后纠纷解决及责任划分。所以,人们对于签订的承揽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产生了兴趣。那么,我国规定的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内容?至于详细解答,下文中将会讲述。 承揽合同...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乙方向甲方购买玻璃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 第二条:根据市场行情若因玻璃原片价...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一、《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拟定合同程序内容 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 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 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 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 5、如非销售合同,...


·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一、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


·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
      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国家对于我们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原因就在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很难对行为人的主观意见进行定性,在没有明确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之前我们只能对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情况进行这样的规定。不过,我们对于遗失物的相关问题还是会产生疑问。其中就包括,遗失物合同效力...


·解除合同的法定要件包括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定要件包括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简单的讲,所谓的“合同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称为“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