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占用土地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非法占用土地,不但违反了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相关负责人需要承担对应刑事责任。若是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土地,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将视其行为对国家或集体利益造成的损失程度,处以拘役、三年以下、或三到五年有期徒刑。

·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征地一直以来都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工程,因为征地之时一旦任意一点处理不慎往往就会引发剧烈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所以各地政府的征地政策都是慎之又慎,各地的征地政策也都随着时间而不断改进,但是万变都不离补偿标准这一中心 ,那么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3810元/亩;旱地/园地:16905元/亩;林地:845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226...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


·没居住证和暂住证在外地能办里换驾照吗
      驾驶证到期可以异地换证,不需要居住证。只有增驾,或第一次办理驾驶证,异地办理的,需要出具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 新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是怎样的 ?下面我们...


·在外地能起诉离婚吗?有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尤其是走到了要必须通过法院判决这样的诉讼离婚才能达到离婚目的的婚姻,不得不说,算是人生中的一段昏暗时光吧,那么在必须通过诉讼手段的时候,人却在外地,可是又不得不离,那么,在外地能起诉离婚吗?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 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标准。 二、地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


·法律援助代理地域区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代理地域区分是怎样的?县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