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二、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生产销售药品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安全标准,如果生产销售的是属于假药将会构成我国《刑法》当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需要对此按照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


·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


·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就可以不判刑了吗
      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就可以不判刑了吗?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检察院,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草率行事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刑法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近几年来的信用卡发行量跟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率是持同步上升状态的,这样一种现象很明显的对于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打击,而且银行机构其实也在信用卡诈骗案件当中有很大的财产损失的,我国刑法当中是专门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接下来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法信用卡诈...


·犯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
      犯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您的生活、生产产生影响。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对很多人来讲都不是很清楚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


·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
      一、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假释属于刑罚执行期,《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前提条件是什么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前提条件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


·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被假释
      很多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其实都还是有悔改之心的,当然此时也想自己能够尽快的被释放,少坐一些时间的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减刑和假释两种制度。满足不同条件的,那么就会有不同的处理。但要是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那么此时还能被假释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无期徒刑是否...


·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而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则首先要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到底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