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我国法律上对于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具体处理情况,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卖淫罪的具体恶劣程度是关系到量刑的最终结果的,如果存在卖淫的过程中还存在其它的违法事实的,那么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


·在我国无罪人辩护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无罪人辩护是什么意思 律师可以做的事或者说权利有很多,且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的基本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在辩护的过程中实现权利。 1、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对于扰乱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影响其正常教学、科研和训练的,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那么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如果罪犯被判缓刑的话,那会同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会对罪犯的相关行为作出考察,如果没有违反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才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不过,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缓刑是有条件消灭...


·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虚假诉讼罪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虚假诉讼的行为,如果出现在刑事诉讼当中的话,则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而在一些方面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也比较相似,那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有哪些区...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承担法律责任,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


·经济犯罪时效一般是多久?
      经济犯罪时效一般是多久? 为了避免司法力量的浪费,同时也显示法律的人性,对于犯罪一般都规定了追诉时效,在时效内对犯罪人进行起诉,过了时效一般不再追究犯罪人的法律责任,不同的犯罪类型追诉时效也不相同,那么经济犯罪时效一般是多久呢?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


·污染环境罪只能出于过失吗?
      污染环境罪只能出于过失吗?污染环境罪一般只能出于过失,因为一般来说污染环境罪属于过失类犯罪,如果故意污染的话,可能会定其他罪,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就如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性犯罪一样,如果故意开车交通肇事,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环境罪是故意还是...


·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多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常见的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而有的情况下过失实施的行为,造成了严重损害结果的也会构成犯罪,如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就会过程过失致人重伤罪。了解此罪,就离不开对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进行掌握。下面我们告诉您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过失...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