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时保护劳动者和雇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时,劳动合同将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法律上的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今天网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相关知识。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倒签合同是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的,但是对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规定还是不少,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后,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理由如下:
一、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上法律规定说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受法律的保护。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不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上条款都仅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而非必须支付二倍工资,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强制处理的权利,是否执行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提出请求。这是是一种引导性的、有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而不是排他性的、无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可见,二倍工资的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
三、倒签劳动合同符合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过程,是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共识的过程,无论是从用工开始就订立的合同,还是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后补签的合同(即倒签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上,对于倒签合同,法律也并没有明文规定无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倒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涵盖了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劳动者在同意倒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仅仅是补签一个劳动合同,而且也意味着要对是否放弃双倍工资请求权作出决定。在补签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同时提出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即表明双方已就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劳动者原谅了用人单位的过错,已对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进行了追认,表明劳动者已放弃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权利。劳动者的行为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由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涵盖了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即倒签合同),劳动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予以了追认,并达成了一致的共识,这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对其中的条款进行变更或是撤销,都必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已追认了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并与用人单位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条款之后,在没有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又对该条款予以否认,必然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四、正确理解二倍工资惩罚原则,有利于建立健全有序的劳动用工制度。
制定二倍工资惩罚原则的本意是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惩罚不签订或不及时签订的行为。最主要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有序的劳动用工制度,因此,用人单位主观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支付二倍工资的构成要件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倒签劳动合同,实施相关合作,并未给劳动者的权益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了及时保护,既然用人单位已经用实际行动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就不应该对其以改正了的错误进行再次追究,否则就偏离了法治的方向,也是一种对健全有序的劳动用工制度的伤害。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明确清晰,如果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由倒签劳动合同法引起的法律纠纷都可以参照以上相关条例,当然就具体案情的具体情况,可能还存在很多不清楚和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如若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网,希望我们能给您带来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


·基本工资和加班津贴规定是什么?
      基本工资和加班津贴规定是什么?基本工资和加班津贴规定是用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加班津贴是超过劳动时间媳妇给付的费用,《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并不是辞退的法定理由,所以原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因癌症不能胜任原有工作,调岗后又不有胜任的,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个人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个人如果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事先就有必要了解清楚个人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的话提出了申请可能也是得不到受理。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申请认定的时间、部门、材料等等内容。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工伤认定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条...


·计件工资怎么算 如何计算计件工资
      一、计件工资怎么算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 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一)计件...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社保如何办理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社保如何办理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社保如何办理?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一、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