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1、借条和收条是否可以写在一张纸上,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写在一张纸上,并不会影响到收条的效力,那么就可以选择写在一张纸上。至于是否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可以不用考虑,这是由于钱还清之后,借条实际上就无效了。2、由于借条是对方留下的凭据,收条则是还完钱的凭据,故此提出情形下二者会分开,各执一条保管。如果对方给借款人开具收条,请将借条收回或当面撕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二、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1、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2、在最下面的财务主管,记账,出纳等处,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或其签章。上图中的单据的个数,以及凭证的编号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的。3、凭证填制日期、附件数量、凭证号码(要注意顺序)、摘要要写清楚(便于以后查帐)、科目正确(要注意借贷方的科目)、金额正确、制单人等。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债务到期之后,是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讨债的,若是讨债的时候,对方将全部的借款还给自己,那么借款人就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开具一份收条。此外,若是在借款的时候,书写了借条,那么也需要将借条还给借款人。


·骗取税款刑事责任是什么?
      骗取税款刑事责任是什么?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1、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 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一切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都属于财务管理的范...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形式,它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个体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达成借贷交易的互联网借贷模式,实践中p2p借款合同有多种分类,包括居间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委托理财合同。不过很多时候p2p借款合同...


·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会怎么判刑
      对于那种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如果同时符合条件的话,那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判决的。对于罪犯来讲,要是可以被判缓刑,至少有机会不再执行刑罚。那要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


·如何防范应收账款质押风险
      (一)强化贷前调查评估。应收账款质押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起到风险缓释的作用。一旦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易形成贷款风险。因此,贷前调查应多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并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经济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进行认真审核评估。(二)谨慎选择可质押的应收账款。银行应限定应收账款...


·借条的诉讼时效
      什么是借条呢,它是债务纠纷的一种。在当今中国高杠杆,全民举债的泡沫经济下,借条无所不在。那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首先借条分为两种,一种是写明还款期限的,另一种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对于写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的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两年;而未写明还款期限...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办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 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一、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签署一份有效的委托合同,委托代理是民事领域的重要合同种类,代理人可以持委托手续等能证明本人已授权事项与对方进行磋商交涉,但是该代理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本人的民事权利范围。在借...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


·去世之前的存款算是遗产吗?
      去世之前的存款算是遗产吗?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