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买房的房产税怎么交,购房要交多少房产税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住房的公平、降低房价。关于买房时要交多少房产税的问题,也即是买房房产税应该怎么交的问题遭到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接下来,就由来告诉您买房的房产税怎么交。

一、买房时要交多少房产税

(一)房产税征收方法之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产所在地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补充: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注: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的依据;投资联营的房产,则需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房产税征收依据;收取固定收入,则以出租房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依据。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征收依据,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在租赁期内房产税征收依据则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方法之征收时间

1、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2、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征收方法之房产税税率

1、按房产余值征收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租金征收的,税率为12%,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则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四)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征收的优惠对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买房房产税应该怎么交

(一)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产的转让价减去原购买价),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二)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三)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类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现在执行的二手房过户指导价)。

(四)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六)房产所有人(业主)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七)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在买房时征收的房产税有固定的征收的对象、计税依据以及税率,而一般是根据所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来计算这个房产税。关于买房房产税怎么交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购买汽车强制险,有些车主还会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购买汽车强制险,有些车主还会购买商业险,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可以有效降低损失。在实践中,汽车在村庄附近的马路上行驶时,经常会遇到小动物出现在马路上,由于动物的行为具有不可控性,偶尔撞上汽车是难免的。在现实中就发生过羊撞车的事故,交通事故中羊撞车保险怎么...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购买新车,就需要签订一份购车合同,这份合同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购车合同中有违约金一项,违约金的制定比较灵活,所以很多人会问,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一、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一、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一、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么样? 1,如果在现场被交警抓到的车辆违章行为,此时车主一定要及时将违章罚款缴纳,因为超过十五日就会产生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进行收纳,直到你将违章罚款缴纳齐全之后结束。但是车主也需要知道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的金...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伤2人算重大事故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伤2人算重大事故吗?《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300到600元左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具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主要是: (一)交通事故伤残...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交通事小脚趾缺失一般是够伤残的,十级伤残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最终要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按照我国的规定,在购买机动车的时候就必须要同时投保交强险,否则被交警发现可以对机动车进行扣留,并且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罚款处罚。那除此之外,车辆未投交强险还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


·加班工资基数中的交通补贴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基数交通补贴怎么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参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人伤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人伤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应该找公安局,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场合出现的长期停放物,像电车等,那么,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什么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