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法律做了相应的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综上所述,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离婚案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分割的纠纷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纠纷的一个方面,尤其是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法律对于这样的问题针对对孩子有利的方面进行判决,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所要抚养费,另一方也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比例支付孩子抚养费。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


·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就拥有了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在之后选择了离婚,这些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以房产为例,夫妻离婚之后,有可能一方会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那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在以下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二...


·如何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
      如何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如何起...


·证券账户中婚前开立,婚后继续投资,离婚时如何分配?
      1、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通过证券交易软件查询: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券公司。在该证券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 &nbs...


·一、如果夫妻财产转移起诉谁?
      一、如果夫妻财产转移起诉谁? 起诉转移财产的一方,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财产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一点琐事经常吵架,有的时候甚至是会威胁对方离婚,经常讲离婚挂在嘴边。在普通老百姓眼里,离婚似乎并没有那么严重,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律后果,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财产法律后果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


·玩忽职守国家损失有哪些规定
      玩忽职守国家损失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根据实际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利益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算,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


·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的责任。在离婚案件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而忽略了监护权。甚至有不少人将监护权和抚养权混为一谈。尽管二者有重叠的地方,但是本质上是不同的。那么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简单分析下。 一、监护和抚养权...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