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开发商逾期交房即开发商没有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日期来交付

开发商逾期交房即开发商没有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日期来交付房屋,但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不会构成逾期交房。具体在实践中应怎样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呢?开发商构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应如何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怎样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
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7)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如何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开发商逾期交房势必会影响购房者的买房心情,也是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而为了防范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在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那么购房者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起诉开发商。


·代驾开过检车被罚怎么办?
      代驾开过检车被罚怎么办?随着国家对酒驾处罚的日益严厉,代驾行业得到了一个快速的发展。的确,车主不能自主将汽车开回去的话,通过找代驾是一个比较安全的方式。现在从事代驾行业的人也非常多,碰到的问题五花八门。有的代驾司机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过检车被罚,感到十分冤枉。那么代驾开过检车被...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交流工具呢变得越来越普及,使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交流工具呢变得越来越普及,使用微信的人群也在不断的增加,微信的功能也比较强大,不仅能聊天,也能进行转账支付。这期间就有不少朋友被骗,但是微信被骗500块钱报警受理吗。被骗以后,您都想通过报警来追回损失,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微信被骗了该怎么办。一、...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买车代步,加之道路拥堵,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解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和处理流程,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十分重要。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为可赔范围,但是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因本次事故产生的人身伤...


·如何少交社会抚养费,可行吗?
      社会抚养费,相信大部分人对这个词不陌生吧,就是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有人会想如何少交社会抚养费呢,以此来减轻经济负担,其实社会抚养费并不能少交,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为什么,以及法律上对它的相关规定。 一、社会抚养费少交可以吗 社会抚养费多少由计生局(委)作出决...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一、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在保险公司为消费者出具的理赔免责条例中,除了临时牌照过期拒赔外,还有七种情况车险拒赔。 (一)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二...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申请时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单,车管所对其车辆进行核查,然后给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车辆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车辆所有人...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处罚当事人等程序,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认定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报人民检察院提起报捕和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不构成...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