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申诉和控告有什么区别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申诉与控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这给当事人带来许多困扰,有的当事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申诉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控告权。为了帮助您正确区别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从而更好的行使权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2款、3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由此可以得出控告人是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
2、提出的时间不同。申诉人应当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是一种补救措施,只发生在判决结果生效以后。控告的目的在于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控告发生在判决以前。
3、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是事后的补救,申诉的对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控告是指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控告的对象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案件中如何行使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调解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5条,“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上诉、申诉、申请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有困难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在案,并向口述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由此得出申诉的提出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控告的目的在于惩治犯罪,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主要来源,所以控告是在审判前提出。《刑事诉讼法》第109条,“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提出控告的形式没有限制,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申诉与控告的区别在于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提出的时间不同,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和控告的形式都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如果您遇到比较复杂的刑事案件申诉控告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救济,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会构成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什么情形下才算是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 一、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罪属于自...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有法律以“从轻、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先在基准刑格次内根据法定情节的具体情况优先考虑从轻,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4—1/3考虑,已满14周...


·生产销售假药主犯能判缓刑吗
      可以,《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


·民事打架派出所调解不成多久拘留
      民事打架派出所调解不成多久拘留1、双方打架派出所如果调解不成,不是必须拘留,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理决定。2、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对方为被告,而不能以派出所为被告。派出所是以...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


·拘留到37才报批捕符合程序不?
      一、拘留到37才报批捕符合程序不?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单位犯罪可以只处罚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民众对于单位犯罪的理解程度是非常有限的,很多人都觉得单位犯罪肯定是会连累到公司的,最起码法人是逃脱不了要被罚款的这种法律后果的。但实际上单位犯罪在某种情况下也是能够直接处罚主要责任人的,那么,单位犯罪可以只处罚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单位犯罪可以只处罚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


·本犯自己构成妨害作证罪只能找律师辩护吗
      本犯自己构成妨害作证罪只能找律师辩护吗?不是只能找律师辩护,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刑诉法139条扣押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法律的践行者,因此,国家的这些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当中,首先就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办案的程序必须是符合刑诉法当中的要求才可以的,就比如说公检法机关人员在扣押公民物品的时候,就需要遵守,刑诉法139条扣押的相关规定。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