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在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权。其中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中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双倍工资虽然字面意思为工资,实质上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金。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支付劳动者一倍工资,所以劳动者只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虽然法律只规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而这个双倍工资也可以当作是多劳动者的赔偿,但是法律同时规定最长只能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在我国,对劳动者工伤的认定是受时效期限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的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在实践中,劳动者遇到工伤时,一定要在该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会出现超时限的情况。那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了应该如何维权呢?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 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公司在招聘到员工之后,会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公司有可能因为员工失职或有过错而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需要裁减员工,这两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意见不同,需要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了不想承担责任,就会导致一直拖延不去申请工伤认定。作为受伤的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撇开用人单位,自己直接向认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那此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


·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
      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劳务分包是建筑行业经常出现的情况,通常也是纠纷发生最多的领域。那么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及释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


·四年无劳动合同现要签还是不签?
      四年无劳动合同现要签还是不签? 工作四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 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无非就是两个,第一个因素就是价格方面的,第二个因素就是商品的质量,由此可见对于质量是非常关注的,同样的工程质量也是非常重要,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