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房产律师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溧水房产律师
  一、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www.nj48.com。”南京合同律师网。如小明背着小红馈赠给别的女人金银首饰、汽车、房屋等,金额不大的尚且不论,但如是赠与.

  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一、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

  正规产品质量保证书怎么写?随着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各种各样的产品也相继出现了南京合同律师网。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产品质量保障书。见的多了,有的人可能会眼花缭乱南京合同律师网。面对一些伪劣商品竟不知如何分辨了。那么不要害怕,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正规产品质量保证书是什么样的,请跟随我们往下阅读。正规产品质量保证书怎么写?______超市: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特拟定本产品质量保证书。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南京合同律师网。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早已经作废了,在2011年时,婚姻法就出台了新的法律规.

南京合同律师网

高淳追讨欠款 | 溧水房屋买卖律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因本人在网上*博导致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被冻结支付宝还有钱没
      因本人在网上*博导致银行卡 支付宝 微信被冻结支付宝还有钱没还完。。导致生活诸多不便。。被盐城经侦支...

  • ·我父的存单被别人做底押货款己还:父已去世:母老年尺呆存单取不
      我父的存单被别人做底押货款己还:父已去世:母老年尺呆存单取不出来怎样办理...

  • ·我想咨询怎么讨回债务
      我想咨询怎么讨回债务...

  • ·请教,一楼的乒乓球室老是有人在那里大叫,能否起诉他?
      相邻权受到侵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咨询一下,我从黄岛三所出来的,发到德州监狱,出去以后我看守所
      咨询一下,我从黄岛三所出来的,发到德州监狱,出去以后我看守所里头有钱,怎么治才能转过来?...

  • ·你好,如果信用卡逾期了三个月左右会怎么样?
      你好,如果信用卡逾期了三个月左右会怎么样?...

  • ·你好,我想找张律师代理一个不当得利的案件,他是否有时间接
      你好,我想找张律师代理一个不当得利的案件,他是否有时间接待。...

  • ·我想举报倒卖营业执照银行卡支付宝到缅甸用于洗黑钱有没有什么奖
      我想举报倒卖营业执照银行卡支付宝到缅甸用于洗黑钱有没有什么奖励金?...

  • ·逆向行驶多长时间处理有关处罚是怎样的?
      逆向行驶多长时间处理有关处罚是怎样的? 逆向行驶多长时间处理有关处罚是怎样的?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

  •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某某是本单位职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某每月...

  • ·房子未满2年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
      房子未满2年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

  • ·受到网络诈骗该怎么办?
      受到网络诈骗该怎么办? 现在的时代是网络的时代,人们和网络的联系也是越来越紧密了,人们利用网络购物、付款、查阅资料等等...

  • ·侵犯明星肖像权赔偿如何赔偿?
      肖像权在我国作为一种民事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娱乐新闻对于明星的报道,其中也包...

  •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解约函实际上在生活当中的运用也是非常普遍的,有些时候公司之间的合作如果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话,两公司...

  • ·欠钱不还借款人已死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借款人已死该怎么办?欠钱不还借款人已死的,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拒绝归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债...

  • ·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一、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关于父母遗产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民法典》第...

  • 相关机构: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江苏省公安厅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溧水房产律师
    ©Copyright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