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房产继承律师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六合房产继承律师
  一、合伙型基金财产分配方式是怎么样的?在本金优先返还模式下,基金并不是就单个项目来进行利润分配,而是将所有项目的利润进行统一计算。二、其他法律规定基金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一)基金的回报首先返还给有限合伙人以清偿其全部本金出资(包括对项目投资的出资,管理费出资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出资);(二)如果基金的内部回收率不超过优先回报率,则普通合伙人不会得到任何提成收入,基金的利润在返还有限合伙人全部本金后,余下部分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全.

  婚后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www.nj48.com。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南京合同律师网。夫妻对共.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一、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较为正规的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南京合同律师网。其中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分别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这些钱款员工可以通过诉讼向清算组进行追偿。公司破产合同依法终止南京合同律师网。公司破产先行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等,没有额外赔偿。你可以要求清算组考虑支付你到哺乳期结束前的生育.

  用不动产担保的规定是什么?用不动产担保的规定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利用不动产做担保: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南京合同律师网。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3、已被依法公告列.


六合房产租赁律师 | 栖霞房产律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因疫情影响,展览行业业务受限,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无法再承担高
      因疫情影响,展览行业业务受限,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无法再承担高额厂房租金!要求退租,未欠一分房租,房东要违约金,锁门限制搬...

  •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民事赔偿了,现程序走到法院,人被拘留,能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民事赔偿了,现程序走到法院, 人被拘留,能不能取保后申...

  • ·关于房屋装修的咨询,我家房子是去年新装修的
      我家房子是去年新装修的,但是玻璃和塑钢门窗还不满一年已经变黄了,玻璃最严重,我们都是经那些人说的用得时最好的材料,价钱贵...

  • ·你好,我想起诉临清xx庄的诈骗人,请律师指导怎么起诉他,我是
      你好,我想起诉临清xx庄的诈骗人,请律师指导怎么起诉他,我是贵州的,有他打的欠条谢谢...

  • ·劳务输出,中介公司办理劳务输出合法吗
      中介公司办理劳务输出合法吗...

  •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十多了,厂里以超5岁为由未交五险一金,今工厂要开发搬迁,终止了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十多了,厂里以超5岁为由未"43381336l"""五险一,今工厂要开发搬迁,终止"1427367l...

  • ·你好陈律师,我想离婚我丈夫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们己经分居二
      你好陈律师,我想离婚我丈夫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们己经分居二年多了我该怎么做,...

  •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都算在应发工资总数里面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都算在工资总数里面按月发给员工。
    但是现在员工劳动仲裁要求补周六周日...

  • ·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一、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3日内...

  •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事项不甚熟悉,以至跑了一趟又一趟,浪费了很多时...

  •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一、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

  • ·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

  •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 一、债权人使用撤销权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

  •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

  • ·董事会是否有权对公司股权转让作出决议
      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和流程是什么?一、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

  • 相关机构: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漆桥人民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六合房产继承律师
    ©Copyright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网